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

打假,执法,部门,人民政府,假冒伪劣,工作 第一条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下简称打假),进一步优化我市市场环境、消费环境和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广东省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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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