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房屋使用权不能作为承租者破产财产的复函

关于租赁房屋使用权不能作为承租者破产财产的复函 电力工业部: 你部《关于不能将华东电管局出租的房屋给破产的承租者用以偿还债务的函》(电经函(1996)4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你部提供的资料,1983年,华东电业管理局(即中国华东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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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